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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爱发体育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2-2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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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爱发体育、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爱发体育,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最高成交价为24.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2,7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爱发体育、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爱发体育。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爱发体育、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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